【產品】桶柑紅蘿蔓青:北投社大ㄕˊ農玩市集~熱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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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描述: 名人推薦

這本書的作者陳藹文小姐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從北投社大及北投文化基金會的網頁中,把過去十幾年關於農業的事蹟給耙梳出來;加上從十幾年前,藹文開始參與社區大學以及台灣農業市集的經驗等,加以整理而成。所以當你看這本書時,就好像在看一本充滿人及田園的北投農業史,也好像在看到一個台灣農業市集的縮影,看了第一篇就會讓你想要繼續看下一篇喔!


超值推薦 ---臺北市北投社區大學校長謝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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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藹文小姐曾經參與過社區大學的工作,也熱衷於農業市集,跟北投社大謝校長為舊識,在謝校長的號召下,熱誠主動的參與青菜底呷農業市集,並以最細膩的觀察、流暢的文筆,紀錄農友的故事,也記錄農事耕作的點滴,讓我們感受到農友和土地互動的生命哲學,也學習到健康安全耕作的重要性,對於社區要持續發展永續農業,臺北市要發展讓市民微笑安心的農業耕種,奠定重要的基礎。
--台北市北投文化基金會董事長洪德仁

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書中的每個場景都值得親身體會,就如二崎農場的美景和炭窯;書中的每個人都是歷史的創造者,因為他們我們可以更貼近生命的土壤,了解孕育生命的土,讚賞他們對生命韌性的土直。
--綠色陣線協會理事長吳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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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到北投的藹文,在北投社大的世界裡,採集了桶柑與羅蔓的故事,志工與農友的表情,四季花卉與有機蔬果,大樹、竹林、還有草山與發煙的溫泉,文字也像是某一種地熱,將現實開裂成一個蟲洞,透過農業進行一種獨特的穿梭行旅。
熱門產品
--上下游新聞市集創辦人馮小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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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本城市農業的具體實踐經驗中,我們可以感受到許許多多在地農友的熱忱與歡樂笑顏,我們相信這份熱情一定可以穿透紙背,直接傳達每一個閱讀者一份觸臨耕植的心中渴望。
--台北市政府產發局局長林崇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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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簡述:

  • 出版社:開學文化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5/03/01
  • 語言: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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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




 網路爆料是否真的無罪?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秉持善意、合理評論、可受公評等原則,才能?爆料無罪


文 / 柯怡如

「爆料」,是近年來最流行的潮流。舉凡是在外行走路見不平的、在家裡內舉不避親的,甚至是連原po者都不知來源的轉貼,只要內容夠聳動,不但媒體爭相轉載,鄉民更是轉貼再轉貼,點擊率的重要性似乎已遠遠超越了真相探求重要性,再加上人手一機的時代,「爆料」已快要成為全民運動了,如同某著名社團所說的「八卦有理,爆料無罪」,但爆料真的無罪嗎?

在刑事責任部分:
有些貼文者雖然只是單純將自己的見聞、經歷到的事情,無論是否有關公益(例如家務事)用文字、照片或錄音錄影張貼。但如果爆料的內文已經將當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婚姻、家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等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蒐集處理,非經當事人同意並且沒有公益性,即在網路上公開,貼文者則可能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甚至部分爆料,因為內容的關係,如張貼情侶活春宮可能已涉有刑法散布猥褻影片罪;若照片影片之內容涉及未成年人,恐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又或許張貼內容已涉及依法令需保密之內容,則可能會涉及刑法妨害秘密罪章。

如貼文者除了張貼爆料文爆料影片外,再附加評語或下標,例如網路男蟲或是恐怖幼兒園等,網友的敘述,以及其他網友的回應留言,若已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另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此需注意者,同法條第3項設有除罪條款,即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由此可知,如在部落格發表文章批評某人婚外情,即使內容屬實,但因涉及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因其以散布文字方式為之,仍構成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罪。更進一步,貼文內容或張貼影片有蓄意變造構陷,為了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向該管公務員舉發之情形,此時如有特定被害人,其可能觸犯刑法第169條「誣告罪」;如無特定被害人,則可能觸犯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在民事責任部分:
爆料屬於侵害他人之名譽、信用及隱私等人格之行為,依據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亦即受害機關或被害人依法可向行為人請求賠償,較常見之方式如要求登報道歉、精神賠償金等。而名譽有無受損害,應以社會上對個人評價是否貶損作為判斷之依據,不論其為故意或過失,均可構成侵權行為。

「爆料」在發掘社會不公義之事件中,許多社會黑暗面或弱勢族群透過爆料網站使大眾可以看見社會最需要幫助之處,也讓政府有關單位正視社會問題,確實有一定的成效。但要提醒大家的是,沒有經過求證的網路爆料,到最後有可能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下變成網路霸凌。在網路上因為一時氣憤,進行不當發言,不但無助於案件的進展,並且造成無形的網路暴力與霸凌。所 以,在爆料前,請記住要先停、看、聽,秉持「善意」、「合理評論」、「可受公評」等原則,才能有「爆料無罪」的確信喔!

 

(本文作者為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秘書長、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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